紐約市府於今天宣布一項規定,旨在放寬無證移民申請可負擔住房(Affordable Housing)的條件。使得無證移民在競爭激烈的可負擔住房申請中,更容易獲得住房資格。

市長白思豪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「長期以來,那些無法申請並獲得貸款的家庭,面臨著他們不能申請可負擔住房。新規定允許紐約民眾只需提交租房歷史,或者繳納房租證明,而不是信用報告,市府正在為所有紐約民眾創造一個更公平的體系」。

根據新規定,租戶可通過提供他們當前一年繳納租金的證明,即可繞過信用審查及提供社會安全碼,就可以申請可負擔住房。此外,紐約市房屋中介機構,正在將信用審查的費用降至20美元,以符合紐約州新租房法。市府正在放鬆對家庭規模的限制,允許更多的人可以住進更小的公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