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警員於星期二接報指,在哈林區一棟大廈,有一名男子持槍。警方接報到場,雙方對峙期間,由於該名男子拿出疑似手槍的物件,警員因而開槍。當局於昨天公開警員隨身攝錄機錄影片段,市警察局總警司莫納翰表示,警員當時的做法合理。

莫納翰稱,由於疑犯當時拿出一件黑色物品,並以兩隻手持著,其中一只在上面,好像准備要開槍,當時情景千鈞一發,警員因而決定開槍,疑犯臀部中槍,預料會康復。調查人員其後發現,疑犯當時手持的是黑色皮錢包,並不是手槍。當局指疑犯有精神問題的病歷,而他在上年12月就被逮捕過兩次,其中一次是因為違反保護令,另一次就是因為咬傷一名警員的手。疑犯的代表律師表示,市警員在處理精神病患者的手法有問題,疑犯的家人今天亦召開記者會指,警察局28分局有他們兒子精神病記錄超過兩到三年,他們應該以另一種手法處理事件。疑犯現面臨幾項控罪,當中包括非法持有武器,威脅, 刑事藐視罪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