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交通運輸安全委員會發布於2017年9月,法拉盛旅遊巴士和捷運局巴士相撞的車禍調查報告。報告指出,事發前一個掉落的保溫瓶,有可能卡在剎車和油門踏板之間,此因素雖應重視,但也不能作為撞車的決定因素。根據現有的信息,委員會推斷,造成事故的可能原因是司機無意識的加速,但無法剎車。

事發當日,大利(大麗花)旅遊巴士從高架橋沿北方大道向東,以時速60哩行駛,比限速高出兩倍,撞倒一架巴士的尾部,導致巴士旋轉120度,直撞向兩間店鋪和兩架停泊在路邊的車輛。事故造成大巴司機,一名巴士乘客和一名路人死亡,另有十七人受傷。調查人員表示,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,大巴司機的經驗,培訓,路線熟悉度或撞車前的行動是車禍原因全球定位系統紀錄表明,司機是清醒的,且意識到撞車前的危險情況,但無法控制車輛的速度;不過,調查人員也未發現任何機械或操作上的問題。在事故現場,調查人員在大巴踏板附近,發現一個金屬保溫瓶,調查人員於是找來類似的保溫瓶調查,發現保溫瓶有可能卡在踏板之間,壓下油門,卡著剎車,導致加速不受控制,且無法剎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