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州禁塑令將於今年3月1日(週日)正式生效,超市、零售店等將不得再向顧客提供一次性購物塑膠袋,取而代之的購物紙袋則需收費。

只有使用糧食券(SNAP)、嬰兒奶票(WIC)的低收入顧客可免;違規提供塑膠袋的商家在首犯警告後,再犯被發現,將罰250元,此後一年內累犯每次將罰款500元。

去年通過的「減少塑膠袋法案」(Bag Waste Reduction Law)規定,自今年3月1日起,全州禁止向顧客提供一次性塑膠購物袋;不過超市中打包鮮肉、鮮魚、海鮮、家禽的塑膠袋、裝散裝食品時常用的連卷塑料袋、報紙袋、垃圾袋、食品保鮮袋等塑膠製品,不在禁止範圍內。

另外,餐館、酒館以及食品供應商,打包食品或送外賣時也仍可使用一次性塑膠袋,乾洗店和洗衣店使用的塑膠收納袋及防塵罩、藥房的塑料處方藥瓶,也仍可繼續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