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紐約市競爭激烈的租房市場,租客通常與稱為經紀的中間人打交道,後者幾乎完全控制著單元放租、預約看房及租約細節。作為回報,經紀收取的費用可能高達全年租金的15%,通常是租客在搬入前一次過付清,但紐約州於4日正式終止這個行業慣例。

《紐約時報》報導,在去年租金法的附加條款中,州監管機構說租客不可再被收取中介費,此舉可能對市場帶來顛覆性的影響。根據修訂後的新規,經紀仍然可以收取費用,但除非是租客聘請他們來協助尋找適合的公寓,否則中介費必須由房東支付。

經紀警告,新規最終只會增加租戶的每月支付租金,因為許多房東可能會把中介費轉嫁到租客身上,因此經紀費仍然存在,分別只是由一次付清變成分期負擔。值得注意的是,州法只是限制了紐約市內大約100萬個租管公寓的加租幅度,市場上仍有超過90萬個單元不受管制。另一邊,租客維護者則視新規定為一場勝仗,稱這有助扭轉不平衡的房地產競爭環境。

根據紀錄,紐約市截至2019年初有超過2萬5000名持牌房地產經紀。經紀公司Modern Spaces的首席執行官貝納姆表示,當中不少經紀是靠收取中介費維生,認為新規只是損害市場及業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