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當局表示,對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洗錢案進行調查後,已經起訴涉案的投資銀行高盛集團和兩名前職員。

馬來西亞檢察總長湯米表示,當局是根據大馬證券法,起訴涉及債券發行的高盛集團,及前高盛員工萊斯納和吳崇華,當局將尋求監禁最高十年的刑期。湯米稱,檢方起訴這些被告,是因為他們在高盛為一馬公司發行債券籌資時,誤導投資人並侵吞二十七億美元,高盛還收取了遠高於市場價的六億美元手續費,嚴重違反證券法。

上個月,萊斯納和吳崇華已經被美國司法部起訴,萊斯納承認控罪,罪名是挪用一馬公司資金,並賄賂馬來西亞和阿布達比官員,而吳崇華就在馬來西亞被捕。高盛發表聲明說,該行認為這些指控不當,將積極辯護,並繼續配合調查。根據調查,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創立的一馬公司,有數十億美元流入納吉的私人帳戶,被用作購買豪華遊艇,珠寶等奢侈品。由於一馬弊案,納吉長期執政的聯盟在今年5月的大選中落敗,黯然下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