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議會針對網絡版權問題,通過了新版權法,增加網絡平台責任,確保用戶上傳內容無違反版權,同時要付費使用版權內容,當中包括撮要和連結.

議會是以三百四十八票支持,二百七十四票反對,通過法案。歐盟成員國在上月初已初步通過這項法案,下月會作最後審議,通過後各國須要在兩年內,把法案製定為本國法律才能生效。如果有關版權指令生效,蘋果、Facebook和Google母公司Alphabet可能要向歐洲的藝術家,支付更多作品使用費.而法案中最受爭議的條文就是Facebook和YouTube等社交平台,需要為有人上載侵犯版權內容承擔責任,要求它們採取措施,防止侵權.這意味著它們要安裝過瀘軟件篩查,除了會扼殺提供類似服務的小型公司生存空間,同時很大可能令到部分合法內容也遭到屏蔽,加上法規存在灰色地帶,網民有可能擔心違法而禁聲。Google發聲明表示,有關法案會引發法律上的不確定性,亦會傷害歐洲的創意和數碼經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