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地檢署將審理涉及四年前東村爆炸案的一名房東和兩名工人。他們被指控操縱一條非法天然氣管道,導致曼哈頓東村(East Village)發生致命爆炸。

這宗爆炸案發生於2015年3月,造成兩人死亡13人受傷。檢察官表示,房東和工人們操縱了第二大道(Second Avenue)大樓的燃氣系統,以避免在裝修過程中損失租金。這三人分別是來自羅克蘭(Rockland)的59歲大樓業主Maria Hrynenko、來自皇后區的63歲無證水管工Athanasios Ioannidis以及來自布朗士的44歲樓宇翻修總包工頭Dilber Kukic。他們面臨過失殺人(Manslaughter)及其他罪名的指控。

曼哈頓地方檢署(The Manhattan District Attorney)指出,在爆炸案發生的七個月前,施工隊就因容易造成泄漏的非法天然氣管道,被愛迪生電氣公司(Con Ed)逮住。地區檢察官稱,在隔壁地下室一間上鎖的雜物間裏,藏匿著另一條非法天然氣管道。導致即使愛迪生電氣公司在爆炸前幾個小時就已經趕到,卻始終沒有找到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