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實施的緊急事態宣言將於11日到期,但因疫情仍嚴峻,日本政府研擬延長實施2週到1個月,將於明天正式決定;東京都等則希望延長實施到5月31日。

日本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的東京都、大阪府、兵庫縣及京都府4都府縣,從4月25日起實施「緊急事態宣言」,預定實施至5月11日;另有愛媛縣、埼玉縣、千葉縣等7縣正實施緊急事態前一階段的「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」,也將於5月11日到期。

日本首相菅義偉今天表示,將會延長向東京、京都、大阪和兵庫4個都府縣,因應新型肺炎疫情再次實施的緊急事態宣言期限。日本中央政府已針對4都府縣延長實施緊急事態宣言進行討論,延長期間備案為2週到1個月不等,將待各知事提出正式申請,於週五做出最終決定。

另外,對於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的延長期間,以及限制地區是否擴大納入6道縣,也將於明天做出決定。

東京都今天新增591例確診,雖然比上週四減少,但專家指出,這是因為日前黃金週連假期間,醫療機關檢驗數較少所致。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今天說,現在東京都疫情仍嚴峻,不是能解除緊急事態的狀況,有必要考慮延長實施。

首都圈1都3縣知事今天也舉行線上會議,會中達成共識,向中央政府申請將東京都的緊急事態宣言,以及埼玉縣、千葉縣和神奈川縣實施的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,期限延長到5月31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