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警察局被揭發,超過兩年並沒有根據市法例,公開警員不當行為的統計數字。當局承認錯誤,表示資料將會盡快在網站上公布。

對於事件,市警察局拒絕透露為什麼沒有公布數據。現行條例由2016年10月1日生效,要求當局須要每年公開,每一個分隊中有不當行為的警員人數和比率。當中的不當行為包括至少接到兩宗大型的市民投訴、在過去三年曾使用過分武力、在過去五年曾被停職、或在過去十年曾有過的公開逮捕記錄。收集數據主要是用於留意會否有分隊經常出現問題,例如和多宗暴力行為的投訴有關等。數據並沒有列出警員的名字,亦沒有可以揭露警員身份的資料。事件是由皇后區市議員蘭斯曼揭發,他表示都是恰巧發現市警局違規。現時因為市警局沒有公開對於逃票的執法數據,因而他就控告當局,期間他就查看市警局是否有其他違規,因而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