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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2月11日,維州中級法院陪審團裁定,佩爾強姦男童的一項控罪還有4項猥褻男童罪名成立。今年3月,維州中級法院判處佩爾6年監禁,3年零8個月不得假釋。佩爾堅稱清白,提起上訴。

控方稱,在1996年,剛剛晉升墨爾本大主教的佩爾,在聖帕特裏克大教堂抓住兩名偷喝聖酒的13歲男童,然後對一人實施性侵,並猥褻另一人。在這兩名受害人中,其中一人於2014年因海洛因使用過量去世,生前從未向任何人提起自己遭遇過性虐待。佩爾及其律師團早前就裁決提出上訴,認為判罪不合理地基於單一幸存受害者的證詞,以及法官不公平地禁止辯護證據。

現年78歲的佩爾由於曾經出任梵蒂岡財務長,在梵蒂岡高層排位第三,成為了被判性侵兒童罪成的最高級天主教神職人員。8月21日,維多利亞州上訴庭3名法官,以2對1比數,駁回天主教樞機主教佩爾對性侵兒童定罪的申訴。隨後,維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弗格森宣讀了判決,佩爾將繼續服刑,其法律團隊可能考慮上訴到澳洲最高法院。

澳洲總理莫裏森表示,在佩爾的上訴被駁回後,其在澳洲獲得的一些榮譽很可能被撤銷,包括澳洲勛章。隨後,莫裏森向性虐兒童惡行的受害者表達了同情和慰問,並呼籲他們在必要時尋求身邊人和社會機構的援助。